《诗经》的早期形态与“四诗”(2)_中国教育导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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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的早期形态与“四诗”(2)

2020-11-30 08:45作者:采集侠

  最后再简单讨论一下雅和颂。《大雅》中部分篇目时代较早,如《文王》《大明》等祭祀诗,这应是“雅”类得以确立的核心。也就是说,最初的雅应是祭祀祖先的歌乐。而《大雅》的其余篇目则依托此种礼乐功用陆续产生,并伴随周代的礼制变革,其内容也发生偏移。比如《行苇》《既醉》等篇由祭祀而主写宴享,《民劳》《桑柔》等则归于讽谏,这可能与周代宴享中“以诗抒怀”有关,如清华简《耆夜》篇便载有宴饮场合以诗抒怀之例。《小雅》则更是礼制演变及宴享诗乐进一步独立的产物,所以《仪礼》所载士阶层的礼制,大量使用了《小雅》中的篇章。至于颂,因为《商颂》《鲁颂》比较特殊,这里只讨论《周颂》。一般认为,《周颂》是西周陆续产生的宗庙祭祀乐。但实际上,南、豳、雅未尝不用于宗庙祭祀,比如雅之祭文王、武王,豳之祭田祖、田畯,而二南作为乡乐之“正歌”,当然也用于宗庙祭飨。《周颂》之不同应在于其等级、规模及舞容方面,它显然体现了另外一套祭祀系统,故《周颂》中早期诗多单章而不押韵。

  这就带出了一个疑问:为什么同一套礼乐系统中会有这样功用重复的部分?一种解释是,它们所用的祭祀场合各不相同,故其歌乐便有区别。但另一种解释或许更加合理,即:西周礼乐体系本身就是对已有的多种体系的吸纳与调和,因而难免会有功用的重复。结合前文所论,西周礼乐至少吸纳、调和了以下四种诗乐文化:体现周民族传统文化的“豳”;体现周母族有莘氏文化的“南”;体现周人所建构的夏文化的“雅”;体现周人所继承的殷商文化的“颂”。之所以说“雅”体现夏文化,因为“雅”就是“夏”,《荀子·荣辱》有“越人安越,楚人安楚,君子安雅”,安雅即安夏。据学者研究,周人为了战胜商人,在灭商前后有意建构夏文化,并把自己打造成夏的继承者。而关于颂,《逸周书·世俘》篇有“古朕闻文考修商人典”,谓周文王曾继承、应用商之礼制,而《周颂·振鹭》《鲁颂·有駜》等都写到了周人对商代鹭舞的吸纳。因此,将《周颂》理解为对殷商礼乐的继承或模仿,应该不无道理。

  那么,最终我们就看到,在西周初年为配合礼乐制度而产生的“诗经”,当由南、豳、雅、颂四部分组成,这便是顾炎武所谓“诗之本序”的“四诗”。它们分别代表了构成新的周文化的四种子文化,或许也代表了当时四种无法被忽略的政治势力,即周王母族、周之旧贵族、灭商过程中诞生的新贵族、殷遗民贵族。周初的礼乐制度建设,正是为了调和这几种文化或政治势力,建立并维持一种新的社会秩序。因而,随之产生的《诗经》,也就毫无疑问地体现了这种文化、政治生态。当然,周代礼制并非一蹴而就、一成不变的。现代学者普遍认为,周初礼乐制度的成熟可能要晚到康王时期,且此后仍是一个不断演化的过程。比如有学者即提出,在周穆王、宣王等时期皆存在较大规模的礼制变革。而随着周代礼制的变化,《诗经》也随之发生扩充、调整或删汰。《诗经》中包含有明显属于不同时代礼乐仪式的诗作,以及文献所见内容相似而文本差异较大的诗歌,比如清华简所见《蟋蟀》《周公之琴舞》等诗,便是这种演化的证据。

  探讨《诗经》的早期形态有其意义,它可为《诗经》的后续演变与定型提供比较的基础。而在此基础上,我们便可以进一步研究“雅”诗主题如何从祭祀向宴享、讽谏偏移,以及《小雅》缘何能够独立;也可以讨论最初并不存在的“国风”为何产生,以及最终南和豳也被归入“风”的原因等。这些显然都与周代礼制的变化有关,新的礼乐需求便会催生新的诗类,此处限于篇幅暂不展开。另外,由此节点再往前追溯,还可探讨更古老诗歌的形态,比如前文提到的“先周诗乐群”,这便有待后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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