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革命文物百佳讲述人遴选和推介工作开始了!(2)
1.讲述对象。围绕庆祝建党百年活动主题,自选一件馆藏革命文物,或者一处革命旧址、遗址、纪念设施,或者一个革命文物陈列展览,作为主要对象予以讲述。
2.讲述内容。通过讲述革命史实、革命故事、革命精神,生动展现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光辉历程和伟大贡献,汇聚正能量,传承红色基因。
3.讲述形式。坚持自主选择、倡导喜闻乐见,可通过角色化演绎、故事化表达、场景化呈现,可借力艺术形式和科技手段跨界融合,可插播相关影视片段(自行解决知识产权),增强代入感、沉浸感、愉悦感。
4.提交格式。短视频作品时长3-5分钟,格式为MP4或MOV,不得出现水印、logo及模糊块,画面宽高比为16:9,建议使用高清设备进行横屏拍摄。短音频作品时长3-5分钟,格式为MP3或WAV,需保证录制环境无杂音、声音清晰;音频作品内容应是非视频、影视作品内容的简单重复,应包含对革命文物的详细描述,无需垫乐。
(二)申报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应于2021年2月20日前,提交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
五、遴选流程
(一)地方初选
省级文物部门负责本区域初评工作,每省原则上推荐不超过15位候选讲述人,其中文物工作者比例宜控制在80%以内。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应于2021年3月1日前统一报送至国家文物局,视频资料以光盘或U盘形式寄送。
中央国家机关、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所属单位可以直接向国家文物局推荐候选人。
(二)网络投票
活动主办方将通过国家文物局政府官网、中国网信网、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新闻客户端、云听客户端、文博在线等新媒体平台专题展示展播候选人短视频、短音频作品,并开展网络受众在线投票,增强主题活动的吸引力、互动性和参与感。
(三)确定名单
活动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参考网络投票情况,形成全国革命文物百佳讲述人建议名单,经公示并确定、公布全国革命文物百佳讲述人名单。
六、推介传播
(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依托革命文物百佳讲述人及其作品,制作大型融媒体报道节目《红色印记——百件革命文物的声音档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中国之声)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播出,央视新闻、央视频、云听客户端专题呈现;节目以适应形式落地相应场馆,方便观众互动参与。
(二)中央网信办统筹安排百佳讲述人优秀作品的在线推广,由中国网信网、主要短视频平台进行专题宣传,营造良好的网络氛围。
(三)国家文物局牵头组织百佳讲述人开展巡回宣讲,进行“四史”教育;通过集中培训、研讨交流、学习观摩等形式,推广百佳讲述人先进经验,提高革命文物讲解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形成人人传播红色声音的生动局面。
七、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国家文物局革命文物司展示传承处
张艺萌
010-56792309
邮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83号国家文物局革命文物司
特此通知。
附件:
1.全国革命文物百佳讲述人报名表
2.全国革命文物百佳讲述人申报材料要求
3.全国革命文物百佳讲述人申报情况汇总表
国家文物局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