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来自毛姆的书单 藏着作家的精神世界(2)
歌德在现在的德国并不受宠,他致力于成为一名世界公民,而非仅仅是一国之民,这种态度并不受现今统治者的青睐。但即便是在以前,德国也很少有人读过《威廉·迈斯特》。
在我看来,这是一本非常有趣又意义非凡的著作。它是十八世纪感伤小说的句号,是十九世纪浪漫主义小说的开端,也是如今盛行的自传体小说的先驱。书中的主人公非常苍白无趣,事实上大多数自传体小说中的人物都是如此。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也许,在写到与自己相关的事时,人总是会因为成绩与目标的差距而惶恐,从而执着于倾诉自己未曾好好把握机会,未能达到预期的失望之情。于是读者看到的,便是一个挫败的,而非壮志得以实现的平淡角色。此外,就好像当我们走在街的这一边时,总认为街的那一边更热闹一样,自己看自己的经历,都以为是平淡无奇的,因此也不可能塑造一个不平淡无奇的角色。而那些离奇又浪漫的,永远都是别人的人生。不过歌德以这位没劲的主角为主线,安排了一连串不可思议的事情,让他身边围绕着各种不同寻常又奇妙的人物,借他的口说出自己对很多问题的看法。《威廉·迈斯特的学习时代》——我不推荐《漫游时代》,因为实在让人看不下去——是一部充满了诗意、怪诞、内容深远又有些沉闷的书。当然,沉闷的部分你可以略去不看。
卡莱尔说,六年来读过的书中,没有哪本像这本一样给予自己如此多的启发,不过他也坦言道:“歌德是百年间最伟大的天才,也是三个世纪中最伟大的傻子。”
【美】纳撒尼尔·霍桑:《红字》
我推荐你们读《红字》不是因为故事,而是因其精美又让人过目不忘的辞藻
最近,我重读了《红字》,不得不承认,我从中得到的收获和享受非常有限。我想,给出确切的评价并不是错,所以我必须指出,在过去四十年中,美国至少崛起了六位比霍桑优秀得多的小说家。只是,由于偏见以及他们尚未作古,使得我们忽略了他们。
不过《红字》终究是一部名著,我想凡是读过一些著作的美国人都不会漏掉它。就我而言,题为《海关》的序比正文有趣多了,写得迷人、轻快又幽默。一本小说要想吸引人,首先要让人信以为真。若你本能地感到人物的行为有悖常理,那么小说便失去了魅力,小说家也失去了读者的心。
故事一开始,霍桑就遇到了难题。为什么海丝特·白兰明明可以自由地去往任何地方,却偏要留在一个让她受尽屈辱、活得苟延残喘的地方呢?霍桑对此的理由是,海丝特对阿瑟·丁梅斯代尔的爱太炽热了,以至于即便身负耻辱,也要留在他在的地方。(幸好清教徒并非不食人间烟火,他们不但虔诚,也非常现实,而丈夫不在身边的海丝特也不会没来由地生下孩子。若是没有这一基调,霍桑便写不成这个故事。)然而让人想不通的是,为什么海丝特不逃到远方秘密生下孩子呢?如果说爱人之间无法分离,而他们后来又能轻松地去往欧洲,那事态紧急时为什么不私奔呢?人们都以为罗杰·齐灵渥斯死了,那么他们完全能像富兰克林和受人尊敬的瑞德小姐一样结为合法夫妻。霍桑没有塑造活生生的人物的本领。齐灵渥斯只是一个充满了恶意的肉团,并非是有血有肉的灵魂,而海丝特只是一具精美的雕塑。当丁梅斯代尔牧师决心与爱人私奔后,焦急地想知道所搭乘船只的确切起航时间时,他才有了活生生的人该有的样子。他准备好了选举日布道,希望讲完后再离开,这一细节也很有人情味。
我推荐你们读《红字》(如果已经读过,那可以再读一遍),不是因为故事,而是因其精美又让人过目不忘的辞藻。霍桑集十八世纪的大家之众长,形成了自己的语言风格。像这样的句子,“他的内心决不是冷酷无情的,他甚至不忍心拂落蝴蝶翅膀上的绒毛”,便很有斯特恩的感觉。我想斯特恩本人也会喜欢。霍桑拥有敏锐的乐感和卓越的技巧,能造出精妙动听的句子。他有本领写一句长达半页,从句连连的句子,念起来铿锵有力,节奏均衡,如水晶般清脆。他的文字富丽堂皇而繁复多变。他的散文有着哥特式挂毯般素净的繁复,但却不见浮夸与单调。他的隐喻总是意味深长,直喻则贴切恰当,用词也契合意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