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吹灯作者侵权“鬼吹灯” 天下霸唱还能写胡八一吗?(2)
2020-04-30 14:53作者:采集侠
在“天下霸唱《鬼吹灯之牧野诡事》被诉未经许可擅自使用‘鬼吹灯’标识案”中,法院明确将作品名称使用权与具有作者人身属性的署名权相区分,从而并不限制作者利用其本名或笔名再创作的自由。
同时,法院也认定,张牧野(笔名“天下霸唱”)在签订合同时理应知晓协议作品著作权相关财产权利转让的法律后果,因而其不能在玄霆公司商业运营成功后又违反当初约定,主张“鬼吹灯”标识的相关权益归己所有。
该案中,包括天下霸唱在内的三被告被判共同实施了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而在“《鬼吹灯》作者天下霸唱与青岛出版社有限公司、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也明确,著作权人转让作品的著作财产权后,将无法再基于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使用而从作品中获取经济利益。
法院认定,由于未经许可对《鬼吹灯》小说进行大量修改,被告的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该案中,虽然天下霸唱已经将《鬼吹灯》系列图书的著作财产权转让,但对涉及该图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仍然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主张权利。(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