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好汉吃牛肉 真是为了体现反抗精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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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山好汉吃牛肉 真是为了体现反抗精神吗?

  2021年是牛年。

  现在说到牛,我们会想起牛气、牛市、吹牛、牛不喝水强按头等词语,会想起牛奶、牛肉、牛蹄筋、牛腱子等美食,却很少有人再想起老牛耕田的景象。事实上,由于机械耕作的迅速崛起,即使是在广大农村,牛耕也已成为历史。农夫扶犁,黄牛奋蹄,铁犁铧分波翻浪,犁出一陇又一陇黄泥,这类镜头只能出现在纪录片或者年代剧里。

  可是在过去三千年,牛耕一直是主流的耕作方式,牛一直是农民的主要帮手。古代中国重农主义盛行不衰,历代帝王为了证明他们对耕牛的保护和推崇,不仅禁止农民宰牛,而且禁止屠户和饭馆出售牛肉。从秦汉到明清,各种屠牛禁令频繁出台,一些皇帝和地方官员甚至不惜将屠牛者处以死刑。但奇怪的是,不管禁令多么严厉,民间照样宰牛,作坊和酒店里照样叫卖牛肉。历代帝王高调保护耕牛的那些圣旨和律条,往往像废纸一样毫无约束力,这又是因为什么呢?  

  官府禁止屠牛

  梁山好汉却动不动就吃牛肉

  我们不妨从梁山好汉吃牛肉说起。

  《水浒传》开篇头一回,八十万禁军教头王进得罪了大boss高俅,带着老母逃出京城,途中在一座庄园歇脚打尖。庄园主人是怎么招待王进母子的呢?

  庄客托出一桶盘,四样菜蔬,一盘牛肉,铺放桌上,先烫酒来筛下。太公道:“村落中无甚相待,休得见怪。”

  再看第三回,鲁达三拳打死镇关西,逃到五台山出家为僧,因为受不了斋戒之苦,偷偷溜到山脚下小酒馆喝酒吃肉。原文写道:

  约莫也吃了十来碗,智深问道:“有甚肉?把一盘来吃。”店家道:“早来有些牛肉,都卖没了。”

  还有第九回,林冲充军发配,被派到草料场当看守,风雪之夜去外面打酒。那店家“切一盘熟牛肉,烫一壶热酒,请林冲吃”。又有第十四回,阮氏三雄请智多星吴用吃饭,走到一家小酒馆里,问店小二有什么下酒菜。小二说:“新宰得一头黄牛,花糕也相似好肥肉。”阮小二大喜:“大块切十斤来!”

  到后来,林冲、鲁达、吴用、阮氏兄弟等人上了梁山,当了响马,更是牛肉不断顿。每次打了胜仗,或者有新人入伙,宋江都是吩咐后厨“宰牛杀马”,然后大伙“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水浒传》成书于明朝,故事背景是宋朝。但不管宋朝还是明朝,官府对民间宰牛、吃牛都施行限制甚至禁止的政策。在这种政策之下,梁山好汉却动不动就吃牛肉,为啥?

  最近十几年,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解释:梁山好汉吃牛肉,是为了体现反抗精神。官府不是不让宰牛吗?不是说吃牛犯法吗?他们偏不听官府的,偏要跟官府对着干。

  这个解释听起来很合理,实际上,却是现代学者不了解古人生活而产生的臆想。

  三百年宋朝

  禁止屠牛的圣旨有两百多道

  今人想了解古人生活,不能光看纸面上的规定,不能把死的法律当成活的现实。帝制时代的法律,与现实有天壤之别。法律上严厉禁止的行为和现象,在古人生活当中却完全有可能司空见惯。

  以宋朝为例。从北宋初年到南宋灭亡,三百年间出了十几个皇帝,光是禁止屠牛的圣旨就颁布了二百多道,几乎称得上一年一道圣旨。再看法律,从北宋前期根据唐朝法律制定的法典《宋刑统》,到南宋中叶修编的法典《庆元条法事类》,再到现存《宋会要辑稿》刑法部分,都载有非常严厉的禁令。宰杀耕牛、私宰病牛、误伤官府之牛、偷盗邻家之牛,种种罪行均有判例。杀牛之人的惩罚条目相当清晰,轻则罚金,重则徒刑,最重者死刑。可现实当中究竟是什么样子呢?

  北宋刘斧《青琐高议》:“封丘谭店有陈贵,屠牛为业,前后杀牛千、百、万头。”与京城开封仅有一河之隔的封丘县谭店乡,一个名叫陈贵的屠牛专业户,总共宰杀过上万头牛。

  南宋判例汇编《名公书判清明集》:“数日以来,闻诸道途之言,自界首以至近境,店肆之间,公然鬻卖,而城市之中亦复滔滔皆是。”南宋名臣胡颖去某地做官,一路上到处见到牛肉作坊,乡间还不算太多,城里更是比比皆是。胡颖感叹道:“小人之无忌惮,一至于此!”这些老百姓胆大包天,藐视国法,竟然到了这种地步!

  《宋会要辑稿》里记载的宰牛事例尤其普遍。

  宋真宗在位时,“浙民以牛肉为上味,不逞之辈竞于屠杀。”浙江百姓把牛肉当成上品菜,趋利之徒争相宰牛。宋真宗吩咐地方官依法抓捕,一位京官进谏道:“事发即逮捕滋广,请释不问罪。”杀牛吃肉的人太多了,法不责众,不如网开一面,不要治他们的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