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历史看对外开放(2)
明清是中国历史上对外开放的持续发展与转折时期,对外开放的领域和规模一度空前扩大,但政策却趋向保守。明的统一与社会经济繁荣奠定了对外交流的基础。明成祖朱棣鼓励发展对外关系,派遣郑和七下西洋,历时29年,跨越东南亚、南亚、阿拉伯半岛,远至非洲东海岸。郑和下西洋促进了中国与亚非各国的联系,是15世纪初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象征。遗憾的是,这样的局面没有长久延续,周边国家的变化与世界格局的转换,封建专制体制的固化、腐化与僵化,使对外开放渐渐步履蹒跚。由于倭寇侵扰,朱元璋撤废市舶司,禁止商船贸易和人民通藩下海。清朝建立后,沿袭了明朝的海禁政策,康熙年间再次颁布“禁海令”后,对海外贸易的限制越来越严,对外开放的门户越来越小。乾隆年间清政府以英商不遵守中国法律为由,下令沿海只准广州一口与外国通商,同时还颁布了一系列严格限制外商来华贸易的法令,清朝进入了较为严厉的闭关时期,直至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列强用坚船利炮打开了古老中国的大门,教训十分深刻。
中国历史上对外开放的启示
从中国历史上对外开放的实践中可以发现,对外开放绝不是简单地打开国门,也不是简单地对外交流。对外开放的格局和水平与整个国家、民族乃至整个世界格局的发展状况息息相关。
强盛的大一统国家是对外开放的基本前提。中国历史上对外开放繁荣发展的时期,往往是大一统王朝的巩固时期。西汉王朝经过60多年的休养生息,积累了雄厚的经济实力,至汉武帝时国力强盛,大一统局面形成。正是在这个基础上,雄才大略的汉武帝开通西域,打通了东西方交通道路。同时,与东亚、东南亚、南亚的陆上、海上交通联系也更加紧密。东汉的统一,结束了两汉之际的纷乱局面。也是在统一的政治局面下,汉明帝派班超出使西域,不仅恢复了过去的陆上丝绸之路,还开辟了一条新的通往西域的道路——“大海道”,即敦煌至哈密至吐鲁番的一条近道。隋唐的大一统,结束了魏晋南北朝数百年的分裂割据状况,统一局势下的陆上、海上交通道路发达,经济文化高度发展,对外开放呈现出强劲势头。唐朝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国家,长安是国际性大都市,这都与唐朝大一统的强盛国力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历史证明,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并不是对外开放的充分条件,国家的独立自主才是对外开放取得成效的前提。明代中叶以后,在外部势力紧逼下,统治者在对外开放上不仅采取保守遏制的政策,也拒绝政治上的自我革新,最终在列强的枪炮下丧失了国家独立自主的地位。历史也一再证明,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是相统一的,没有国家的独立自主,真正意义上互惠互利的对外开放就无从谈起。
有效的国家治理是对外开放的基本保障。中国历史上,历代王朝对国家的有效治理为对外开放提供了基本保障。汉武帝开通西域后,设置了武威、酒泉、张掖、敦煌四郡,为丝绸之路东段的畅通提供了保障。汉宣帝时在乌垒城(今新疆轮台)设西域都护府,确立了对西域的治理,为丝绸之路的西段畅通提供了保障。东汉班超经营西域30年,恢复西域都护府,使东汉通往西域的大门再次打开。唐代击败西突厥后,在西域设立安西都护府和北庭都护府作为最高管理机构,分别管辖天山以南、葱岭以西、楚河以南的中亚地区和天山以北及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的广大地区。西域政治上的统一和有效管理,有力保障了丝绸之路的畅通。明代西北地区虽不畅通,但东北地区管理加强,明成祖设立奴尔干都司,管辖西起鄂嫩河,东至库页岛,北到外兴安岭,南濒日本海的广大地区,对于东北亚丝绸之路的开辟和保护有着重要作用。
严密的制度设计是对外开放的重要条件。对外开放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国家的强盛、统一和有效治理,还需要一系列细致严密的配套制度设计。秦汉以来中央政府就设有掌管对外的机构和官员,如秦汉的典客、大鸿胪,魏晋隋唐以后的鸿胪寺、礼宾院。为适应对外贸易不断发展的需要,宋代在广州、杭州、明州、泉州等地专门设置市舶司或市舶务,管理海上贸易。元朝继续宋代的市舶制度,还制定了《市舶法则》二十二条,管理更加规范。明代延续市舶司制度,但海禁政策使这一制度时断时续。对外开放的前提是互惠互利,政府除了政治上的管理外,还要为对外开放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为外来使者、商人、学者等提供必要的交通和生活保障,如划定特定区域居住,提供食宿便利以及相应的政治待遇等。敦煌悬泉汉简确证张骞开拓西域之后,中亚国家的使者、商人进入汉朝管辖范围后,就受到官方邮驿系统的热情接待。对外开放不是无原则的开放,在涉及国家主权和安全问题上,历代王朝都坚持自己的原则,而对原则的坚持又透过相应的制度设计表现出来。如汉在与匈奴的贸易中,铁器、兵器、钱币、马匹就受到相关法律管控。唐代也是如此。宋元以后的市舶法则,就是政府制定的对外贸易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