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走私“出国”,如何追回来?(3)_中国教育导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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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走私“出国”,如何追回来?(3)

2019-09-12 08:36作者:采集侠

  接下来有一个细节非常有意思,说明就是当时这个文物持有人也不傻,而且不仅因为不傻,人家日本的拍卖公司按照国际惯例也是要求必须出具证据表明你不是非法获得,所以他有这样一个信件。后来证明是伪造的了,这个信件强调这八个青铜器不是现在的不是盗的,是民国时候有一个名人由于战火纷乱等等放到西安那块去隐藏,这个信件证实这些东西。但是后来被证实这个信件中存疑,您从专业的角度给我们解读一下问题出在了哪儿?

  霍政欣:

  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环节,今天根据中日两国缔结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公约,拍卖机构在拍卖文物的时候应当给出合法的来源证明。所以我想这个原因持有人提供一份所谓的合法来源证明就是一件民国时期的书信,但是可谓弄巧成拙,这封书信既有我们的繁体字,也有简体字这显然是有伪常理的。另外民国的时候一般不把曾国称为曾国,称为隋国,可以看出中间是有问题的。另外这里面还有比如说信纸不是一个民国时期的一个格式,也没有署信具体年份,显然引起中国专家和执法部门的关注。

  白岩松:

  所以自己伪造真是有映了那句话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里的漏洞太多了。其实一个关键的一个点刚才短片当中没有说,在2014年的时候这八件青铜器在国内露过面对吧。

  霍政欣:

  是的。

  白岩松:

  更加证明渠道又没有给你开护照出去会有问题了,您觉得刚才第一个办成这件事除了起步非常非常迅速,然后依据这样的一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这样一个中日都签署的文本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怎么看待这个的重要性?

  霍政欣:

  是的,像刚才文物持有人之所以拿出一份民国时期的书信就是想证明这个文物应该是历史上流失出去的,知道国际公约没有溯及力,一旦是历史上流失出去的文物我们追索起来就更加难。非常好的是我们通过调查很快发现这个文物是在近两年流出到日本的,我们在追索的时候可以用国际条约就是中国和日本都加入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6年公约,需要指出是日本是在2002年加入这个公约的,而我们有确凿证据证明2014年还在中国,当然我们用这部公约追索文物有了一个坚实的国际法基础。

  白岩松:

  好,一会儿有问题再继续请您给我们观众进行解读,接下来继续去关注这个神速的追逃。

  解说:

  2019年3月9日,日本东京中央拍卖公司在网站上挂出了这样一个声明称:“西周晚期曾伯克父青铜组器拍品涉及家族遗产纠纷,决定中止此拍品拍卖。”这一天,距离东京中央2019春季拍卖只有3天。

  与此同时,在我国的上海和武汉,一个关于曾伯克父青铜组器的侦查行动已经开启。

  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 龚志勇:

  2019年3月7日,公安部刑侦局接到国家文物局通报称,我国被盗掘出土并非法出境的曾伯克父青铜器一组8件,将于3月12日在日本上拍,请求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并联合国家文物局对文物展开追索。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挥部署湖北、上海两地公安机关组织工作专班,根据国家文物局提供的文物研究报告以及该组青铜器曾在上海出现的线索等开展调查。上海市公安机关迅速工作,3月8日查明曾伯克父青铜组器的委托拍卖人和实际持有人周某(上海居民)有重大犯罪嫌疑,并于当日正式立案侦查。

  解说:

  同时,国家文物局也启动了流失文物追索预案,通过文物鉴定、考古资料比对、核查文物进出境记录,迅速锁定该组曾伯克父青铜组器应源自湖北随州曾国墓葬,并掌握了文物为近年遭盗掘、走私出境的重要依据。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 关强:

  我局在广泛搜索信息的过程中获得一条关键信息,该批青铜组器曾于2014年在上海出现,经向全国21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查证,所有管理处均未办理该批青铜组器的临时进境或出境手续,有力证实该批青铜组器应为2014年之后被非法出口至日本。

  解说:

  在外交努力与刑事侦查的合力推动下,日本东京中央拍卖公司公开声明终止文物拍卖,局势得到初步控制。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 关强:

  在政府施压、刑事侦办等多重压力的传导下,2019年7月,文物持有人向国家文物局、上海公安分别表示,愿意无条件将文物上交国家。在此情况下,日本驻华使馆向我局建议,中方可赴日接收文物,日方愿意给予相应协助。

  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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