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与罗马(14)
被视为古典文明火种的精英,转头就开始清算希腊罗马。曾经的他为西塞罗的政论五体投地,皈依后的他改称西塞罗为“半吊子哲学家”;曾经的他为维吉尔的史诗热泪滂沱,唤作“我们的诗人”,皈依后的他改称维吉尔为“他们的诗人”;曾经的他为《埃涅阿斯纪》中的英雄辗转反侧,皈依后的他说,罗马祖先埃涅阿斯从特洛伊废墟上抢救回来的祖先神,连特洛伊都保护不了,如何能保护罗马?
公元410年,西哥特首领阿拉里克攻破了罗马,洗劫了三天三夜,被称为“永恒之城的陷落”。罗马民间出现了一种呼声,认为这是因罗马抛弃了自己的多神教而信奉外来基督教所遭致的“报应”。奥古斯丁拍案而起,写了《上帝之城》予以驳斥,并彻底否定了罗马文明。他说罗马建城的罗慕洛斯杀掉兄弟而得国不正,从一开始就埋下了败亡的种子。罗马的太阳神、战神和美神没能阻止罗马人道德败坏,也并没有抵挡蛮族入侵,毫无用处[73]。他引用西塞罗《论共和国》,指责罗马从来没有实现正义,从没实现“人民的事业”[74],因此不是共和国,只是一个“放大的匪帮”[75]。他甚至全盘否定了早期罗马战士“爱国即荣誉”的精神,认为所有的荣耀应该归于上帝[76]。连罗马早期的节制、审慎、坚忍都不是美德,只有基督教的信、望、爱才是。
奥古斯丁最后总结说,罗马的陷落是咎由自取,基督徒最终的期许是上帝之城。而教会正是上帝之城的代表。
(二)“国家之恶”与“国家之善”
奥古斯丁为什么称罗马国家为“匪帮”?考虑到罗马帝国如同“控股公司”的组织形式,考虑到长达200年乱军分肥的中央政权,考虑到上层精英对于底层人民的抛弃,奥古斯丁用“匪帮”形容晚期罗马可能有一定原因。
但按照中国人的观念来看,罗马再不好,也是母国。恨其腐败,难道不应该先去改革制度重塑精神,使之再次成为一个伟大的国家?外族入侵时,难道不应该先投笔从戎捍卫家国,等天下太平后,再去追求宇宙真理?怎么能在尚未尽到改造国家责任之前,就全然抛弃打倒。说到底,基督教虽被罗马奉为国教,但从未与罗马血脉相连。
这是汉朝与罗马又一不同之处。一方面,儒家政治的道德伦理严格于罗马多神教,“鳏寡孤独皆有所养”是从政者的天然责任;另一方面,法家的基层治理远胜于“控股公司”,不管是精英还是人民,从不认为“国家是非正义的匪帮”。这不是靠说教能达到的,只有在现实中见过“好的国家”,人民才会拥有长久记忆。
一神教在中国很难像在罗马那样发展。因为儒家信仰涵盖天理与人伦,文官组织又贯通精英与人民,没有留给任何一神教像罗马那样的空间。更重要的是,儒家敬鬼神而远之,以人文理性立国,中华文明是罕见的不以宗教做根基的古代文明。所有外来宗教进入中国后,都必须褪去非此即彼的狂热,在国家的秩序之下和谐共处。与基督教传入罗马的同时期,佛教传入中国。三百年后赶上五胡乱华,北方胡族政权大多信奉佛教,而所有胡族帝王都主动选择儒学为官方意识形态,都主动争取华夏正统,都没有变成佛教国家。中国对佛教不像罗马对基督教那样轻率,要么屠杀镇压,要么全盘接受,而是产生了中国“禅宗”。
中国很难产生奥古斯丁这种宗教家。因为基督教的上帝之城可以脱离人间而存在,中国的天道却要在人间实现才算数。儒家知识精英很难认同宗教大于国家,反倒认为,国家有难时“遁世”才是“非义”。“以遁世为非义,故屡退而不去;以仁心为己任,虽道远而弥厉”。因为儒家意识和国家已融为一体。儒家的“教会”就是国家本身。在儒家精神浸润下,中国化宗教都对“国家价值”有着深刻认同。道教一直有着致天下太平之蓝图,佛教也认为当政者治理好国家的功德绝不亚于当一个高僧。国家观念外还有哲学观念。基督教之前的希腊哲学既有个体也有整体。但经中世纪一千年的神权压制,导致宗教改革后的“个体意识”反弹到另一个极端,此后的西方哲学执着于“个体意识”和“反抗整体”。中华文明从不曾以宗教立国,没有神权压迫,也没有对个体的执念,所以中国哲学更关注整体秩序。
自基督教与罗马国家分离之后,残存的罗马知识分子,不再背诵维吉尔和西塞罗,剑术和《圣经》变成了进身资本,主教职位更能获取地位权势。罗马的地方贵族,也不追求“光复罗马”,而是就地转化为新的封建地主。罗马文化只有很少一部分得以继承。罗马之后再无罗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