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与罗马(15)_中国教育导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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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与罗马(15)

2020-09-07 11:16作者:采集侠

  中国东汉末年大乱不下于罗马。上层宦官外戚奸臣党争轮番权斗,基层百万黄巾军大起义。此时,在朝堂上,总站着一批杨震、陈蕃、李膺、李固、范滂这类的忠臣士子,不顾身家安危,成为黑夜中的盏盏孤灯,最后死无葬身之地。在草野之中,总生出一批桃园结义刘关张之类的贩夫走卒,主动为国家兴亡尽匹夫之责。他们永不抛弃国家永不抛弃道义。这是中国士民的主流。历史上出现的诸多昏君乱臣,从未阻断过这一主流。这一主流,虽没能改变两汉灭亡的结果,却始终高悬出一个价值观。任何逐鹿天下之人,都必须遵守这一价值观。士民信仰倒逼着英雄选择。

  有人说,中国哲学中没能产生西方独立自由,是阻碍政治现代化的精神缺陷。实际上,现代西方政治中把“国家当成恶”的“消极自由”精神,不是来源于启蒙运动,而是来源于基督教中“上帝之城”与“人间之城”的分离。基督教将“罗马国家”视为恶。到最后,天主教会也被视为“恶”而被宗教改革攻击。除了上帝之外,在“众生皆罪人”的尘世间,没有任何由“人”组成的机构有资格领导其他人。从洛克的保护私有产权的“有限政府”,到卢梭的基于公共意志的“社会契约政府”,再到亚当·斯密只能做“守夜人”的政府,都是为了防范国家之恶。

  而中华文明是相信“国家之善”的。儒家相信人性有善有恶,只要见贤思齐,化性起伪,总能够通过自我改造,建设成一个更好的国家。就像“国家之恶”的概念不是凭空产生的一样,“国家之善”的概念也不是凭空产生。两汉儒法并行后的盛世记忆,又将“好国家”的信念传了下去。

  结篇

  吕思勉说,“秦汉之世,实古今转变之大关键也”。对此转变,誉者赞为“从封建到郡县的进步”,毁者谤为“东方专制主义的开始”。

  “东方专制主义”这一概念最初由亚里士多德定义,指君主对人民就像主人对奴隶,拥有随意处置的无限权力,不需遵循任何法律。但那时希腊罗马眼里的东方,仅限于埃及波斯;中世纪欧洲眼里的东方,仅限于蒙古沙俄,对“东方之东”的中国,几乎毫无认知。尽管早在亚里士多德定义“专制”二十多年前(公元前350年),中国的商鞅变法就已实现了“编户齐民”、“一统于法”的郡县制度。

  欧洲最初了解中国,是通过明清来华传教士们带回的信息,形成了短暂的“中国热”。凡尔赛宫的舞会上法王穿着中国服装;塞纳河边民众争看皮影戏;淑女养金鱼,命妇乘轿子。由此激起了两派大师的争论。一派是以伏尔泰为首的“崇华派”。他想“托华改制”,把自己的书房称为“孔庙”,给自己取笔名叫“孔庙大主持”;莱布尼茨认为中国的“科举取士”类似柏拉图的“哲学王治国”;魁奈认为“中国的制度建立于明智和确定不移的法律之上,皇帝也要审慎遵守。”另一派是孟德斯鸠为首的“贬华派”,为了指桑骂槐反对法王的“绝对王权”,而把中国塑造成东方专制的典型。同样是君主统治,西方人可以叫“君主制”(monarchy),而中国人只能叫“专制”(despotism)。因为欧洲君主制有贵族和教会制约,而中国没有。他不了解对中国君主加以制约的是规模庞大的文官体系(“皇权与士大夫共天下”),不了解相权分治、行封驳事、史官监督、言官谏议等制度设计。文官制度与基层政权,是中西方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性不同。孟德斯鸠还把中国和鞑靼帝国同归一类“东方专制”进行批判。他说,即便是西方的君主暴政,也要远胜于“东方专制”[77]。再后来,黑格尔发明了历史从东方开始到西方结束的历史观,东方天然是落后、停滞、奴役;西方天然是进步、自由、文明。这些评论中国的大师们,除了从传教士那儿道听途说,没有一人去过中国,没有一人看得懂中文,没有一人研究过中国历史,甚至没分清有多少种“东方文明”。大师们对中国政制的一知半解,却被不少中国人自己当真了。

  除了“东方专制”这条脉络,大师们对中国的误判还有很多。比如马克斯·韦伯。他说中国是“家产官僚制”,说官僚们都是君主家臣,说中国没有建立统一的财政体系,说读书人科考做官是对“官职俸禄”的投资,期待成为“包税人”,上交完正税配额后的钱全归私人腰包。这不符合基本史实。从汉代开始,财政就分为国家财政(大司农)和皇家财政(少府),皇帝从不用私钱支付俸禄,官僚也不是皇帝家臣。从秦朝开始,征税都是由县乡两级的基层税吏完成,“包税人”从不曾在大一统王朝时代存在过。韦伯描述的场景倒完全是罗马皇帝与家臣、与军队、与包税人的关系。对这类误判,中国史学家们想讲也没处讲,因为西方很少认真倾听过中国。几百年来的现代化始终以西方为中心。中国一直处于被改造被教育的边缘。今日西方之所以聚焦中国,只是由于中国工业化成功的事实使他们回头看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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